内黄商会会费管理办法
一、根据《内黄商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内黄商会的经费,一是商会会长、监事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监事、会员交纳的会费;二是接受企业资助和社会各界的资助。
三、会费标准:
1、会员每年200元(初始会员第 一年免费);
2、理事1000元3、监事/副秘书长每年2000元
4、副会长每年3000元;5、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每年5000元。
四、会费收缴:
会员应按标准在每个年度之内自觉缴纳会费。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会费,经催缴通知后仍不缴纳或故意拖欠的,可视为自动退会。退会后三年内不得重新入会。
五、会费管理:
1、本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财务制度、制定财务会计账目和报表,健全内控机制,规范使用票据,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。本会建立健全会费收支账目,收支票据必须符合财务规范并保存完整。
2、本会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会开立的银行账户,不使用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。
3、本会配备具有专 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
4、会费主要用于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开支,要贯彻节约方针,严禁铺张浪费。会费应有专人保管,严禁挪作它用。
5、严格开支报销程序,各项费用开支必须有秘书长、监事长和会长三人签字方可报销。
6、商会秘书长每半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,每年第 一季度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文峰区民政局和工商联、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,并接受检查、审计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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